继与法国签署协议完成驾照互认之后,我国驾照现在又获得了另一个欧洲国家的认可,5月27日,我国与塞尔维亚签署中塞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表明,根据两边签署的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我国与塞尔维亚两边供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允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员在其境内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

关于暂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越一年的,两边驾驶证完成互认。暂时进入塞尔维亚共和国的,能够凭我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车,无需换领塞尔维亚驾驶证;

暂时进入我国的,能够持塞尔维亚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换领有效期为一年的暂时驾驶许可,免予体检和考试。

关于在对方国家居留超越一年的,两边驾驶证完成免试交换。

一方公民或常驻人员持本国驾驶证和翻译件,以及护照、签证或者居留证件,能够直接免试换领对方国家驾驶证。

互认和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含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互认协议将自两边签署并完成国内法令确认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本年4月21日,法国总统马克龙和总理卡斯泰正式在《中法驾照互认》法案上签字,这也就意味着《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彼此供认和交换驾驶执照的协议》被正式同意。

不过协议生效还要90天时刻。

更早之前,我国与比利时、阿联酋签署了驾照互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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